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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验收
2019-07-25 11:08:22
① 验收期间不允许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维护、检修和调节。
② 依据本标准第5章“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验收方法”的要求,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进行验收监测。所有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均应进行验收监测。
③ 对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和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进行实际废水比对试验,应满足本标准第5章“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验收方法”的要求。
④ 对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pH水质自动分析仪、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和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进行质控样考核,应满足本标准第5章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验收方法”的要求。
⑤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性能指标满足HJ /T 15-1996中的相关要求。
⑥ 自动采样器性能满足本标准5.2.4.3 中“水质自动采样器”的要求。
⑦ 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验收满足本标准5.2.4.3中“数据采集传输仪”的相关要求。
点击免费电话咨询:13554705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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