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肉制品需求不断增加,肉类加工工业发展迅猛。1990年末全国商品食品部门已有肉类加工企业1000余个,大中型企业367个,其中大型企业30个;班宰猪能力59.3万头,班宰牛能力1.99万头,班宰羊能力17.9万只。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57.1亿元。
肉类加工工业是食品工业中主要排污大户,据统计,每年排放废水近20亿m³,占全国废水总排放量的6%左右。鉴于肉类加工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大,其水质又具有一定的特性,我国对于肉类加工工业废水的排放单独制订了国家排放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即肉类加工工业废水的排放,必须符合GB13457-92的规定。
生产工艺
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肉类加工工业已由简单的屠宰场进入精加工与深度加工工业生产阶段,其加工范围包括:
(1)屠宰 屠宰牛、马、猪、羊、禽类及兔
(2)制罐 各种肉类的制罐工业、软包装
(3)炼油 动物油的熔炼、精炼、包装
(4)肉制品 熟肉、腌腊、香肠、灌肠、熏烤
(5)副产品 内脏整理,肠衣、鬃毛加工
(6)制剂 生物制药与制剂,包括原料采集、初加工、半成品、成药
(7)分割肉 肉禽分割与各种类型的包装
(8)综合利用 血制品、动物性饲料
(9)其他 包括因屠宰加工牲畜、禽类的宰前饲养